卜蜂案廢止同意書 花縣府公布公文
2020/07/15 05:30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反卜蜂設養雞場抗爭引關注,花蓮縣政府日前宣布將對卜蜂撤除相關執照,並表示上週已對台灣卜蜂公司發出行政處分書,但因遲遲未對外公布公文內容,遭反卜蜂自救會質疑「失信於民」。昨在縣議會臨時會中,多名議員要求提供公文,縣府傍晚5點終於公布全文,內文提及「依據行政程序法,廢止5案農業用地容許設施使用同意書。」
縣議會今召開第19屆第9次臨時會,縣議員楊華美針對卜蜂養雞場案縣府撤照後續,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公布內容並說明,莊枝財、李秋旺、笛布斯.顗賚等議員,也要求縣府提供撤照公文。
縣府下午發文縣議會,各議員約在傍晚5點收到「廢止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案公文」,全文共計4頁,針對卜蜂案行政處分書,主要是發文給由「陳昭仁」(卜蜂關係企業瑞福食品公司董事長)申請為養雞場的起造人,包括事實理由及法令依據,發文日期為7月10日。
由於行政處分書涉及個資,縣府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已遮蔽個資部分,提供公文主體。內文提及,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規定辦理,針對壽豐鄉、鳳林鎮及光復鄉等地段內,共5件各申請飼養種雞2萬5千隻的農業用地容許設施使用同意書,將依行政程序法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