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共享 竹市整併里集會所、社區活動中心
2020/07/15 05:30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新竹市有122個里,設有82個里集會所或社區活動中心,近30年來,因里集會所與社區活動中心的使用權常發生爭議與糾紛,市府民政處與社會處經與基層溝通,將里集會所與社區活動中心進行大整併,並納入各區區公所管理,統稱「市民活動中心」,供里或社區居民共享,並訂有收費及租借使用辦法,有15個市民活動中心已於7月1日掛牌啟用,預計明年完成所有市民活動中心的移撥管理。
15市民活動中心7∕1啟用
市府民政處表示,率先啟用的15個市民活動中心,包括東區8個、北區4個、香山區3個,多數沿用原來名稱,僅少數進行整併,並取消「里」或「社區」等字眼,改以「市民活動中心」為主,強調是市民共享的場域。
納區公所管理 統稱「市民活動中心」
其中較特別的是東區的「東大市民活動中心」,是整併原親仁里、錦華里集會所,因位在東大路橋下,改以此為名,親仁里、錦華里的市民都可共享使用。另「南外市民活動中心」則供新興、福德、南市及關帝等里及社區市民使用,都可透過租借使用辦法登記使用。
民政處副處長賴榮光說,率先啟用的15個市民活動中心有三民、東大、頂竹、南大、東山、關東、金山、南外及水田、育英、金雅、南勢與鹽水、茄苳和東香等市民活動中心,有需要的團體都可以登記使用。
公益性質集會 免場地費
市民活動中心規劃有3個使用時段,包括早上、下午及晚上,每次最多3小時,若是公益性質的里政座談或說明會免場地費,若是提供長照、關懷據點或共餐相關活動使用,只需付半價冷氣費,其他若有社區或里要辦歌唱班等課程,也可依收費租借辦法登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