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北市創全國先例 娛樂稅再減半課徵

2020/10/01 05:30

娛樂產業 9大類減稅 12月1日起實施 為期7個月

〔記者鄭名翔/台北報導〕為振興受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衝擊的娛樂產業,台北市政府繼7月調降部分藝文活動娛樂稅,再全面減半課徵9大類娛樂稅,昨經北市議會法規會審議通過,自12月1日起實施,期限至中央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屆滿的明年6月30日止,為期7個月,開全國首例。

電影、高爾夫球場、舞廳、KTV納入

北市財政局7月針對職業活動表演依票價訂定不同級距徵收率,最高從原本的5%降至1%,非職業型表演活動則從1.25%降為1%;此次再提案修正「台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五條之一,包括上次降稅的職業、非職業性表演,另全面納入針對電影、競技比賽、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高爾夫練習場、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如KTV等共9大類,娛樂稅予以減半。

修正案昨經議會法規會審議通過,實施日自今年12月1日起,終止日則配合中央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至明年6月30日止,為期7個月,屆滿則恢復今年7月後修訂的現行稅率。

1至8月娛樂稅收較去年減少近5成

財政局長陳家蓁表示,受疫情衝擊,今年1到8月娛樂稅收較去年同期減少近5成,希望透過減稅協助產業振興;稅捐處則補充,娛樂稅佔整體地方稅收比例不高,減半課徵對財政影響有限,若實施將成為全國首例。

財政局原規劃,起始日訂於12月1日,可藉耶誕節、跨年等大型節慶活動提升振興效益,落日則於明年5月30日,為期半年、稅損約5千萬,而逢台北流行音樂中心營運後,每年可增1千萬稅收,可逐年回補。

但有許多議員認為,未來疫情發展尚不明朗,且方案未向前回溯,故提議將減稅期程延長至1年,昨經審議後,考量市府仍須另籌財源,最終決議與中央的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落日時點一致,於明年6月30日止,共7個月。

此外,修正案也增列排除條款,訂定實施前3年內代徵人有逃漏地方稅捐且情節重大者,不適用此徵收稅率,另外也將加強宣導業者提供優惠回饋給消費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