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臭劑竟引火 擬強化標示管理
2015/03/22 06:00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前年,台中市一名車主將殺菌除臭劑噴在冷氣出風口,竟導致起火,經查這些噴霧含乙醇、丙烷、丁烷等揮發物質,但標示上卻寫可往冷氣口噴。消保處指出,已決議要強化消費性化學商品標示,包含芳香劑成分、閃火點等,特別在有機溶劑釋出、產品使用方式等。
消保處參議王淑慧表示,已請經濟部研訂「消費性化學商品標示基準」,針對芳香劑產品成分,如有機溶劑釋出、使用方法、警語及閃火點等,研議強化標示管理。
消保處呼籲,夏季汽車內高溫動輒超過六十度,很多標示「勿存放於高溫之處」化學產品,尤其是「加壓製程的罐類商品」,都不應放在車內,以免意外發生。
王淑慧說,前年的火燒意外,出事的商品原本標示可以噴灑在車內冷氣出風口,已改正為噴灑於車內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