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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救國團辦公室 將變身社區活動中心

雲林縣救國團向縣府承租土地將於年底歸還,將做為居民活動中心。(記者林國賢攝)

雲林縣救國團向縣府承租土地將於年底歸還,將做為居民活動中心。(記者林國賢攝)

2018/11/08 06:00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救國團雲林縣團委會建築年底將交還雲林縣政府,縣長李進勇表示,該建築原就屬公共財,將做為社口社區活動中心,串連籽公園、雲林溪親水空間,打造親民的公共空間。

體諒新址尚未完成 延到12月底收回

雲林縣救國團現有辦公室為救國團於一九七六年向縣府承租,二○○六年縣府執行「籽公園城鄉新風貌計畫」,終止與救國團間租用契約並要求返還土地,但遭救國團拒絕,縣府提起訴訟,歷經近十年官司纏訟,二○一五年最高法院判決救國團敗訴,須拆屋還地。

縣府新聞處長張凱傑表示,救國團承租的土地面積約一百三十五坪,但終止合約前每個月租金才五千七百多元,因租金過低,加上縣府對該土地另有公用需求,所以才不續約。

張凱傑表示,救國團已於八月將現有建物登記縣府所有,原本預定十月就歸還,但因新址尚未完成,縣府體諒救國團現況,同意將搬遷償還展延到十二月底,希望救國團遵守協定,配合趕工,讓社口社區活動中心計畫順利完成。

緊鄰多處景點 盼成休憩新據點

李進勇表示,該土地與建築物原本就屬公共財,產權回歸縣府後就應做為大眾使用,經整體發展評估並與地方居民溝通後,規劃作為社區活動中心,甚至設立長照相關據點等,以提高空間及設備之功能。

李進勇表示,該筆土地緊鄰籽公園、雲林溪、行啟館等,相信可以成為居民休憩新據點,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質,活絡社區發展。

救國團人員表示,救國團新址位於斗六後站地區,已積極趕工興建,會全力趕在年底前完工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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