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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學校太陽能回饋金 全額歸校

2019/02/16 06:00

〔記者林宜樟/嘉縣報導〕嘉義縣政府昨舉辦校長會議,縣長翁章梁會中宣布兩大教育決策訊息,一是學校設置的太陽能發電設備回饋金,將全額回饋學校,全縣一百四十九校,一年回饋金有一千四百多萬元,最多的是水上國小三十多萬元;二為高中以下代理教師聘期延長至十一個月及收托十五人以下幼兒園代理教師聘期延長為一年。

校長會議釋利多 代理教師聘期延長

翁章梁說,常批核到學校申請補助公文,連小額經費都要批示,縣府利用公有辦公廳舍建置太陽能發電設備,未來學校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的回饋金,使用不需經縣長室批准,讓學校有經費改善教學設備。

嘉縣府昨在創新學院舉辦校長會議,翁章梁及教育處長鄧進權頒發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有功縣市、健康促進學校國際認證、十二年國教學校本位體育課程甄選—中學組標竿學校等獎項。

嘉縣代理教師有代理正式教師的代理教師及教學外聘代理教師等,聘期有十個半月或十一個月,從一○八學年度起聘期全數調整為十一個月,部分偏遠地區單班十五人以下幼兒園,寒暑假有課後留園,為讓照顧幼童的老師減輕負擔,將代理教師原本十一個月的聘期延長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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