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代理教師聘期 議員批與中央不同調
2019/02/22 06:00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高雄市國中小、高中代理教師過年期間不算聘期,對此,時代力量議員及教育團體痛批,「難道過年不用備課?」
高雄市代理教師經費來源來自中央與地方,而市府聘用教師於年假前(一月三十一日)接獲公函指出,開學前一天才起聘,亦即過年、寒暑假不算聘期。由於中央於二○一七年發函規定一年聘期包含過年及寒暑假,此舉與教育部聘期解釋不同。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董書攸表示,接獲數十件會員申訴,教育部規定一年聘期,到地方只剩十.五個月,聘期越縮越短,假日期間不僅沒有薪資待遇,也無法請領失業給付。
教局:起迄日算法與假日有關
教育局則指出,依「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代理教師起聘日於春節期間無到勤事實,滋生「領薪水不上班」疑義,遂發函說明聘期起日如遇假日,以假日後一上班日為起日,訖日則以假日前一上班日為聘期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