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教練之子殺師棄屍 二審仍判無期
2019/03/22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就讀台灣體育運動大學研究所碩士班,也是知名棒球教練陳威成之子陳明峰,與輔導他的鄭姓心理輔導老師師生戀,並接受鄭女的資助,金額超過一百廿萬元,他想分手未果,又面臨鄭女追討一百廿萬元款項,在「情債」與「錢債」壓力下,竟於二○一七年二月用兇殘手段殺害鄭女,再把遺體棄置於南投縣仁愛鄉山區,一審判他無期徒刑,他二審想賠二百萬元被拒,台中高分院昨天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可再上訴三審。
判決書指出,台灣體大研究生陳明峰(現年廿八歲),二○一三年因接受學校鄭姓心理諮商老師的輔導與經濟支援,兩人進一步交往,但因年齡相差達十六歲,陳男於二○一六年有意分手,被鄭女拒絕後,他偷偷另結交新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