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市擴大敬老禮金 拚年底前發放
2019/03/23 06: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市民代表會昨天召開臨時會,公所提案「苗栗市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草案」,將敬老禮金發放年齡由八十歲降為六十五歲,獲大會三讀通過;凡設籍苗栗市一年以上的六十五歲以上長輩,每年有五百元到一萬二千元的敬老禮金,公所盼於今年底前實施。
65至79歲發五百
苗栗市公所原有重陽敬老禮金,只針對八十到八十九歲發放二千元,九十到九十九歲發放三千元,百歲以上人瑞發放一萬二千元。
市長邱鎮軍認為,依據我國「老人福利法」,定義六十五歲以上為老人,「敬老」禮金應全面照顧;此也是他競選市長時的老人福利政見。
80至99歲發三千
邱鎮軍上任後,評估市庫狀況可行,但他希望藉由長輩生日祝賀的方式發放,會受限原有「重陽敬老」自治條例,因此公所重新擬定「苗栗市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草案」送審。
草案昨天獲代表會大會三讀通過,公所將著手訂定施行要點。邱鎮軍感謝代表會支持,他計畫於上半年定期會,提追加減預算案,期許於年底前發放,並追溯至今年元旦。
100歲以上發一萬二
苗市所民政課表示,苗栗市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草案通過後,原重陽敬老條例就自然廢止;新敬老禮金條例,公所擬六十五到七十九歲發放五百元,八十到九十九歲發放三千元,百歲以上發放一萬二千元。
苗市六十五到七十九歲有約一萬四千人,八十到九十九歲有約四千三百人,百歲以上有約十四人,估計公所一年約需一千八百多萬元,較去年增加八百萬。主計室統計截至去年底,市庫結餘有二億多元,足以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