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田水雉棲地 環團反對種電
〔記者楊金城/官田報導〕有綠能開發業者在官田區遊說農民簽約出租農地,作為未來設置太陽光電綠能設施的場地,租地區塊剛好是水雉棲地範圍,官田水雉生態教育園區及台南市野鳥學會呼籲,市府應正視農田濕地對生態的重要性,昨天表態反對在水雉棲地的優良農田變成綠能種電。
市府:尚未送案 一定要取得共識
水雉是台南市市鳥,市府經濟發展局能源科長郭坤助說,官田區已有農業附屬設施申請種電,申請農地裝置太陽光電的則尚未送案,綠能業者對地方疑慮衝擊水雉生態一定要取得共識。
水雉生態教育園區主任李文珍說,贊成推廣綠能,但種電地點、種電方式要合適,在農村地區推廣綠能設施時,應以屋頂型為主,避免以地面型光電設施占用農業用地,勿讓良田失去孕育農作物及涵養生物的功能。
綠能業者遊說農民 地租高於行情價
綠能業者最近在官田區官田里遊說農民簽約租地,洽談租地位置在水雉園區東側一公里多的農業區,以遠高於農地租金行情價(一分地年租金六千元)的一年租金四萬元,簽約廿年,有農民同意,有人觀望,保育團體卻是憂心忡忡。
李文珍說,官田里綠能業者欲租地區塊是水雉重要的棲息地,也是重要的菱角產區,去年夏季調查水雉成鳥數有一百廿七隻,冬季十二月初鳥調則有三百九十三隻度冬,過去就是農委會林務局補償水雉棲地最多的區段,並是鷸科、鴴科、雁鴨科、秧雞科鳥類棲息熱區,目前該地區是一片完整的水田濕地,扮演著重要的鳥類棲息地的角色。
水雉生態園區:應以屋頂型為主
鄰近的南廍里等農田也有綠能業者洽談租地,李文珍憂心說,如果每一小區域農地都種電,將造成水雉等鳥類棲地破碎,影響農田濕地生態,官田菱角產業、文化地景也受衝擊。她說,綠能業者租賃的農田皆非「不利農業經營農業用地」,為何要在適合耕作的優良農地種電?出租後可能農地須變更地目,農民將不再免稅、賣土地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喪失農保資格。
郭坤助說,今年太陽光電申請設置五百K以下的審查權下放給縣市政府,一般農地申請設置太陽光電,面積三十公頃以上權責屬中央,三十公頃以下要送市府審查土地開發計畫,面積二公頃以下,只要變更分區使用,送市府經發局能源科審查即可。一般農業大棚、漁電共生申請要先送農業局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