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 可望4月18日出獄
2019/03/26 06: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因炒股案被台中高分院判刑八個月定讞,去年九月二十五日入獄服刑,入獄前傅崐萁高喊:「八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但受惠法律規定少關一個多月,傅服刑不到七個月就可出獄,可望最快下月十八日出獄!
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因炒股案被台中高分院判刑八個月定讞,但傅崐萁要求與二○一一年假離婚偽造文書案合併,由執行檢查署台中高分檢去年十月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法院最後裁定二案應執行刑為一年一個月,扣除假離婚案判有期徒刑六個月,已於二○一一年六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剩下七個月刑期,因此「不用關八個月」,將於下月二十四日刑滿。
花蓮監獄指出,由於傅在獄中表現良好,可依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晉級「第一級」後,可再縮短刑期六天,可望於四月十八日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