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去年招考 議員:有弊應重考
2019/04/23 06:00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捷運公司去年進行二次招考,市議員李中、張瀞分廿二日在議會質疑取才模式違反常規,有黑箱疑慮,要求重新舉辦考試;市議員何敏誠則認為,應遵守信賴保護原則,不宜輕易更改。市長盧秀燕回應,尊重議會決議。
李中、張瀞分表示,中捷去年三月進行人力甄補時,改變前一年的取才方式,僅採面試成績,完全沒有筆試,當時有三百多人報考,平均一個人面試時間只有三.二分鐘,這麼短的時間,如何去選用好的人才。
李中也指出,去年八月再次招考時,雖然增加了筆試,卻以有著作權為由,不公布題目與答案,考生通過筆試進行面試,又不採用筆試成績,且錄取人員中還有親戚關係,許多民眾質疑公平性,要求重新舉辦考試,以驗證錄取人員的本職學能專業度,確保捷運綠線的測試及試營運順利。
何敏誠表示,要求中捷重新舉辦考試,似乎沒有考慮到法律中基本的信賴保護精神,這些人事都經過一定程序錄用,且當初招募目標就是要有實務經驗的捷運人才,所以用人會要求有一定的範圍及條件,不應以是哪一任市府招考為考量,應考慮專業程度。
中捷:重新確認錄取 恐違勞基法
對此,中捷說,去年人員進用均比照同業進行公開延攬、招考。對去年錄取人員進行考試重新確認錄取與否,恐有違反勞基法第十一條之虞。公司對於錄取人員設有考核汰除機制,通過考核者才能成為正式員工,未通過者依法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