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裡反檢舉食安 獎金無上限
〔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昨通過「檢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特別設立「窩裡反條款」,食品業內部員工檢舉重大食安事件可獲裁罰金額的五十%做為獎金,且不設獎金上限;若業者違法情節重大,遭市府命令停業、歇業,或廢止公司登記等,檢舉獎金至少會有一百萬元。
業者若遭停歇業 獎金至少100萬
衛生局長林雪蓉說明,「富味鄉」公司以低價油混充高價油不當得利,被衛生福利部依法開罰四億六千萬元,若此案是由內部員工檢舉揭發,員工就可領到兩億三千萬元獎金。
目前包括台北市、桃園縣都針對食安事件設「窩裡反條款」,台北市境內食品業員工檢舉公司違法行為,也可領到裁罰金額的五十%做為檢舉獎金,上限為一千五百萬元;桃園縣則依違法情節輕重發放檢舉獎金,最高上限為兩千萬元。
衛生局強調,新北市府「窩裡反條款」不設獎金上限,鼓勵內部員工揪出不法,但檢舉人向市府提出檢舉時必須為現職員工,且如果匿名檢舉,或沒有提出具體事證,市府都不會受理。
此外,未來只要遭檢舉的業者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市府將按照實收裁罰金額發放檢舉獎金,實收金額在六十萬元以下,獎金為五%,最高領取三萬元;實收金額超過六十萬元,檢舉獎金提高至十%。如果業者違法情形嚴重,遭市府命令歇業、停業,或廢止公司、商業、工廠登記事項,檢舉者至少可以獲得一百萬元獎金。
林雪蓉表示,過去新北市每年編列五萬元預算做為檢舉獎金,但檢舉者只能拿到裁罰金額的五%,檢舉誘因不足,最近兩年發出去的檢舉獎金都沒有超過五萬元。林雪蓉說,目前新北市食品工廠和食品製造業登記有一千七百多家,這次通過的檢舉獎勵辦法,以新北市境內業者為主要實施對象,但外縣市的民眾檢舉新北市業者一樣可獲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