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胡,怎麼說》心被鬼蒙了!柯文哲:不曉得香港人為何要戴口罩?

胡文輝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4日下午3點宣布,5日凌晨0時即實施「禁蒙面法」,引發數十萬香港人民戴口罩、蒙面上街頭大抗爭。台灣民眾黨主席、台北市長柯文哲卻稱:「不曉得香港人為何要戴口罩?」這句話曝露了柯文哲不只對民主自由無知無感,更顯示他與林鄭是同國的、與中共專制政權站在同一邊!

台北市長柯文哲前(6)日擔任金羽獎頒獎嘉賓,致詞時卻稱「不曉得香港人為什麼要戴口罩」,引發網友議論。(資料照)

十一當天,香港暴警半呎距離行刑式開槍射破一位中學生的胸口,血濺街頭,柯文哲稱「難免擦槍走火」,現在對用於鎮壓反送中運動的禁蒙面法,又稱「不曉得香港人為何要戴口罩?」,只有失去民主良知、沒有同理心的人,才會講出那種冷血的風涼話。

柯文哲就由他去吧!以下談的是禁蒙面法背後的專制極權巨大幽靈闇影。

林鄭動用緊急權實施禁蒙面法,本身就違法,就中國的法律體系而言,香港基本法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大法,但是,整部基本法並沒有賦予特首緊急權,林鄭已違法在先。

林鄭引用的是英國殖民時期港英政府訂定的法律,中國政府不是把英國殖民統治講的爛到爆嗎?還稱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偉大祖國」之後,英國過去的承諾已全部失效, 現在怎麼回頭找出殖民時期的爛法對付香港同胞呢?這豈不招認從英國殖民香港變成中國殖民香港?

林鄭引用的是英國殖民時期港英政府訂定的法律,中國政府不是把英國殖民統治講的爛到爆嗎?(美聯社)

就法論法,林鄭沒有香港基本法的授權,所以沒有緊急權,中國政府是有這個權力,中國政府可以下令給林鄭緊急權,也可以逕行動用緊急權,但是,中共中央如要下令林鄭或逕自動用,就應該明白昭告天下,一黨專政,林鄭只是「奉旨」實施禁蒙面法,卻不敢昭告天下,只會躲在幕後、暗中操控林鄭傀儡,敢專制卻不敢負責,這算哪門子的統治?

就立法程序而言,林鄭等親中建制派、紅色媒體都指稱,不少民主國家也有禁止蒙面的相關法律,為何香港不能訂禁蒙面法?在此只回問一句:有哪個國家不經立法程序及民主過程就訂定這樣的法律?答案是0,只有中國香港特首林鄭這樣反民主、硬幹、蠻幹!

有人稱,台灣的集遊法也有規定「得限制」蒙面,柯文哲曾主張要「依法行政」,這豈不在呼應林鄭的禁蒙面法?但這根本就是誤解及誤導,「得限制」的立法意旨就是留給行政機關裁量,何況,實施多年來,幾乎從未見過禁止蒙面的情況。

有人稱,台灣的集遊法也有規定「得限制」蒙面,柯文哲曾主張要「依法行政」,這豈不在呼應林鄭的禁蒙面法?(法新社)

台灣的集遊法的得限制蒙面條文,是在1988年1月立法院通過的,當時的立法院仍是萬年國會不必改選的「老賊」時代,國民黨控制的席次佔9成以上,與現今中共控制下的香港立法會結構近似,但即使這樣,仍是經過立法程序才公布實施,跟林鄭下午3點宣布次日0時就生效的專制獨裁行政命令,不可同年而語。

再談監督機制,各民主國家如行政首長使用緊急權,必定有國會追認程序,國會不背書追認就失效,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就規定,總統如動用緊急權必須在10日內提交立院追認,如立院不同意就失效。林鄭卻可無限制濫用,簡直可以無法無天,今天禁蒙面,明後天就可能禁網、封連登仔....。

民主國家的國會、媒體、民意在監督政府上,經常發揮制衡作用,制止政府濫權惡搞,香港的禁蒙面法帶出的根本問題就是,一個中共控制下的港府及立法會、直接間接操控的紅色媒體,人民政府視人民如草芥,才會數十萬、100萬、200萬人民走上街頭,仍無法讓港府順應民意,送中條例大錯在先、禁蒙面法再犯大錯,因為它本就是中共的傀儡而已。

民主國家的國會、媒體、民意在監督政府上,經常發揮制衡作用,制止政府濫權惡搞,香港的禁蒙面法帶出的根本問題就是,一個中共控制下的港府及立法會、直接間接操控的紅色媒體,人民政府視人民如草芥!(彭博)

民主、自由、法治是「鐵三角」,缺一角就會地動山搖,何況,香港沒有民主、自由淪喪,卻單談法治,更驅使暴警真槍實彈、催淚彈、各種子彈、水砲、棍棒等暴力鎮壓來「法治」抗爭的民眾,連盡職報導的記者也一併被暴警襲擊遭殃,那根本就是「鐵幕」!

就實質面而言,「禁蒙面法」就是在街頭暴力鎮壓之餘,還強迫抗爭民眾脫下口罩、面具,以方便它們辨識,以方便「秋後算帳」大清算,並藉此威嚇港人不敢上街頭示威。

不曉得香港人為何要戴口罩?答案就是:在你站在民主自由的對立面,你站在專制暴力統治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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