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反毒害自治條例「鬧雙包」 決議縣府制定
2017/09/06 12:24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為遏阻類似有毒害產業入侵苗栗縣,苗栗縣議員及苗栗縣反對中興工業區設置熔融爐自救會,均提出「苗栗縣工業園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草案,苗栗縣議會今天審查,引發熱烈討論,縣議員黎旭欽強烈要求要通過自救會所提版本,惟最後大會做成將議員及民間所提版本,由苗栗縣政府研擬制定相關自治條例,送下次定期大會審議。
苗栗縣長徐耀昌也承諾類似泓赫高污染設廠案,他任內絕對不允許進來。
苗栗縣反對中興工業區設置熔融爐自救會今天也動員近百人到議會旁聽,在大門口高喊「為生存,要反毒」等口號,希望議員們能支持立法。
會提出此草案,主要是泓赫企業公司欲在苗栗設置資源再生處理廠,引發地方強烈抗爭反對,經苗縣府與業者溝通,泓赫已在8月中旬撤案。
反對中興工業區設置熔融爐自救會透過9位縣議員連署將「苗栗縣工業園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草案」送審,另有13位議員連署相同的草案送審議,導致此條例「鬧雙包」。
自救會在苗栗縣議會分組審查時發現他們所提自治條例有牴觸中央所訂母法,再提修改條文案希望能抽換併入原案,但已來不及,而改向議會提出人民請願案送議會審議。
此案,引發熱烈討論,縣議員黎旭欽堅持要大會通過自救會所提修改條文版本。
但主持會議的副議長陳明朝認為,應依中央母法由苗縣府嚴謹訂定才可行,以免出現窒礙難行,淪為笑柄。
自救會長、銅鑼鄉代會主席李瑞廷指出,對於由苗縣府制定相關條例,自救會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