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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自治應在合法範圍內 李茂生:不提告就吞下來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認為,大學自治應限縮在合法範圍內。(圖擷自李茂生臉書)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認為,大學自治應限縮在合法範圍內。(圖擷自李茂生臉書)

2018/05/01 17:4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教育部之前退回管中閔的台大校長聘任案,引來許多抗議。不過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卻發文表示,如果台大不爽教育部的初步認定,唯一的方法並非囂叫大學自治,而是向法院提告,「不提告的話,那就吞下來。」

李茂生在臉書發文表示,他不懂大學自治,只懂自我自治,而自我自治前提是「私生活沒有觸犯法律」,他認為大學自治也應限縮在合法範圍內。李茂生指出,拔管事件教育部說台大違法,而台大則主張自己合法,這是事關法律的爭執,應該要由有權機關來定奪。

李茂生說,台大應該沒有決定自己是否合法的權力,反而是教育部有初步的權限。否則台大自己決定老師不用教書、學生不用上課,只要交4年學費後就發證書,這樣教育部也不能管。

李茂生表示,假如台大不爽教育部的初步認定,唯一的方法並非囂叫大學自治,而是應該向法院提告,「不提告的話,那就吞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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