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馬英九洩密改判有罪 江宜樺痛批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馬英九洩密案二審逆轉,從無罪改判4個月徒刑,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在臉書發文,痛批法官判決匪夷所思、不食人間煙火。(資料照)

馬英九洩密案二審逆轉,從無罪改判4個月徒刑,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在臉書發文,痛批法官判決匪夷所思、不食人間煙火。(資料照)

2018/05/15 21:21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二審逆轉,從無罪改判4個月徒刑,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今晚(15日)在臉書發文說,看完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說明,心中有一股難以形容的憤怒與難過,也許想要「入馬於罪」的勢力最後能夠得逞,但最基本的是非曲直仍應留在人心,他痛批法官判決匪夷所思、不食人間煙火。

江宜樺說,馬英九有沒有洩漏刑事機密,關鍵在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向他說明時,究竟怎麼說。他當晚確實聽到的是,馬英九強調黃世銘告訴他此事已經偵查完畢,特偵組認為並無刑事不法,而是行政不法。既然是行政不法,而且涉及法務部長與立法院長及立委之間的複雜關係,總統竟然不能找行政院長商討此事之衝擊,這真是匪夷所思!

江宜樺說,高等法院一意認定,馬總統「一定知道」此事為「刑事偵查中案件」,所以討論此事就是洩漏刑事機密。而對於當晚大家只知道涉及「行政不法」的事實,卻完全不予採信,只簡單以一句話帶過,也真是令人嘆為觀止。更離譜的是,判決書認為此事沒有太大重要性,既非重大變故,也非維護公共利益所必要,所以總統完全沒必要找行政院長及副秘書長討論。此種論證是不是不食人間煙火,大家心中自然有數。

江宜樺臉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