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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滯洪池「垃圾羅生門」 立委陳超明槓上鎮公所

滯洪池預定地挖出大量陳年垃圾,以致工程延宕。(記者鄭名翔翻攝)

滯洪池預定地挖出大量陳年垃圾,以致工程延宕。(記者鄭名翔翻攝)

2018/08/15 21:24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鎮沿海多年受水患之苦,獲補助一億兩千萬元施做蜆仔溝滯洪池,但日前工地試挖時卻發現地底有大量陳年廢棄物,以致無法啟動後續徵收流程。立法委員陳超明服務處質疑是早期竹南鎮公所掩埋垃圾,批公所擺爛不清除致工程延誤,但公所回擊稱,依空照圖顯示非公所所為,強調指控要有實據,公務員才能依法行事。

立委陳超明向經濟部水利署爭取約1億2千萬元,擬施做蜆仔溝排水出口滯洪池,盼解決當地水患問題,但日前於預定施工的1.6公頃土地發現大量陳年廢棄垃圾,面積廣達0.5公頃,佔滯洪池預定地約32%。據評估,整體清除費用約1千萬元。

陳超明服務處執行長邱俐俐與在地里長推測於80年代時公所與地主協商,將鎮內的家庭廢棄物掩埋至該處,認為鎮公所應負起全責清除地下垃圾。陳超明甚至撂下重話,籲鎮長康世明勿「擺爛」。

康世明則回擊,公所購買近30年的空照圖,顯示該址地形地貌無明顯變化,河道改道位置也與陳超明所指不同,無法證實是公所所為。康強調,已於上月行文苗栗縣政府,請水利處、環保局依照行政程序辦理,若能舉證,公所絕不卸責。

苗縣府水利處表示,該工程應於年底前完成徵收並發包,現階段確定無法如期,將向水利署爭取展延;環保局則說,依廢清法規定,若無法追查行為人,則須由地主負責清除,會再與地主們協商。

這些垃圾年代久遠,皆為家庭廢棄物。(記者鄭名翔攝)

這些垃圾年代久遠,皆為家庭廢棄物。(記者鄭名翔攝)

廠商進行土地鑽探時,於三米深的地底發現大量陳年廢棄垃圾。(記者鄭名翔翻攝)

廠商進行土地鑽探時,於三米深的地底發現大量陳年廢棄垃圾。(記者鄭名翔翻攝)

埋有垃圾的土地面積廣達0.5公頃,佔滯洪池預定地約32%。(記者鄭名翔翻攝)

埋有垃圾的土地面積廣達0.5公頃,佔滯洪池預定地約32%。(記者鄭名翔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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