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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被告質疑錄音譯文斷章取義 檢方建議公開勘驗

庭訊結束後,前總統馬英九步出法庭時說:「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其他該講的都在法庭內講了」。(記者劉信德攝)

庭訊結束後,前總統馬英九步出法庭時說:「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其他該講的都在法庭內講了」。(記者劉信德攝)

2018/10/31 14:4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審理國民黨「三中案」,傳喚前總統馬英九等6名被告,檢、辯激烈攻防4小時,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都辯稱,當年執政的民進黨以廣電法逼迫政黨退出媒體的時空背景,國民黨有處分三中的急迫性與必要性,若不限期賣出,則中視、中廣可能被新聞局廢除執照,卻被檢方忽略而起訴;但檢方反駁,起訴書裡已載明,當時並沒有廢照的法源依據。

庭訊結束後,馬英九步出法庭時說:「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其他該講的都在法庭內講了」。

馬英九指稱,民進黨一再阻隢國民黨賣掉黨產,例如2004年底中信集團辜仲瑩已和國民黨簽立購買中投公司股權的草約,還付了訂金,但隔年初,辜卻在陳水扁總統等人威嚇下不敢再碰中投,國民黨只好另找買家。

馬英九隨即將矛頭指向姚文智,指出余建新當年想要買中投公司的華夏股權,時任新聞局長姚文智發函提醒中時,若購買華夏的中視股票,會因「不當黨產」而造成權利損失。馬認為姚文智的發函沒有法源依據,目的是為了嚇阻余建新不要買中視股權。

馬強調他從政30多年來一向奉公守法、清廉自持,沒從黨產拿一毛錢放進自己的口袋,更沒有收取任何買家的錢,在黨主席職務上盡忠職守維護黨的利益,自認沒有犯罪。

張哲琛答辯時也指出,馬英九當年宣示黨產歸零,新聞局在核發中視、中廣的行政處分中,附帶條件要求國民黨在期限內退出經營,否則要依廣電法規定,廢止中視、中廣的執照。

而中時集團的榮麗公司在與中投簽約買三中後,後來反悔,不願意買中影,也放棄了中廣,若中視的交易也破局,將使契約回復原狀,維持中投經營中視的局面,就會導致違反廣電法的撤照後果,中投才會與買方余建新激烈磋商。

汪海清則強調他在會議中錄音,不是做賊心虛才錄音自保,而是每場談判前,他都會公開表明有在錄音,目的是為了防止買家在談判時提出不是事實的條件,影響到賣方的判斷,而在錄音中他說「天龍八步(層層轉賣中視股權的手法)仍有違法的可能性」也是說給買方聽的,是為了要在談判中表達賣方的難處,爭取有利的交易條件。

但蒞庭主任檢察官陳韻如反駁指出,根據錄音檔內容,汪說的天龍八步違法,是對中投內部的人說的,不是對余建新說的。她說,多位被告質疑檢方對錄音的譯文斷章取義、片段不清,檢方非常期待未來的勘驗錄音程序,為昭公信,建議法官屆時在法庭公開勘驗。

蔡正元則辯,他是協助中影處理股權交易、莊婉清掏空的危機,起訴書也間接承認是他救了中影,期間做的金流操作是商業常態,質疑檢方漠視事實,羅織罪狀,未審先斷、先入為主,藉由收押他來當馬英九三中案的證人,辦案手法「堪比明朝東廠水準,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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