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記者以自然人身分接受勞務採購 蔡碧仲:可能涉背信罪

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以他的法學專長指出,媒體記者私下接受勞務採購,可能涉嫌背信罪。(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以他的法學專長指出,媒體記者私下接受勞務採購,可能涉嫌背信罪。(記者花孟璟攝)

2018/12/19 19:46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人稱「花蓮王」的傅崐萁雖人在獄中,但他任內針對媒體記者的採購標案,是以自然人身分進行勞務採購,而且是限制性招標、免公開上網,對此,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以他的法學專長指出,媒體記者私下接受勞務採購,可能涉嫌背信罪。

花蓮縣政府最近放上政府採購公報網的決標資訊,引發軒然大波,其中,106年、107年有25個「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每個標案從14萬到28萬餘元,隨著傅崐萁下台的縣府前秘書長謝公秉甚至還開價「一個月5萬元」給記者做輿情蒐集,報酬直接由處長領現金交付,錄音內容甚至還有「這事情只有你知、我知、處長知」等語!

該案「採購對象」是自然人,未透過記者所屬公司,電視台包括中視、台視、民視、東森、客家台、壹電視、三立、年代、TVBS、原民台、中天,平面的聯合報,以及地方媒體更生日報(二人)、花蓮電子報共15名記者全都中標。

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今天到台中參觀花博,傍晚在火車上電話受訪時說,他代理縣長職務前就耳聞「前縣長用錢影響媒體報導」,這件事的披露,代表傳言確實有具體事證!包括以前幫傅處理媒體的前副秘書長謝公秉還有「買媒體」錄音被掌握,讓蔡碧仲直呼,「這是對媒體自律很大衝擊」。

蔡碧仲也指出,被「勞務採購」的媒體記者,背後都有公司,記者本身「利用公司資源謀取私人利益」,很可能涉嫌刑法背信罪嫌「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蔡碧仲也說,媒體勞務採購沒有依法在決標後一個月上網公告,這部份縣府新聞科同仁有責任,後續會調查追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