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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文宣攻擊對手 反讓對手當選

何炎煌競選照片。(翻攝製自何炎煌臉書)

何炎煌競選照片。(翻攝製自何炎煌臉書)

2019/01/29 10:4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烏日區榮泉里前任里長何炎煌,去年九合一選舉競選連任,其子何孟嘉在選前散佈500張不實文宣,誆稱對手「何聰智(已當選、無黨籍)及劉婦經營地下錢莊、侵占振興宮公物、這種人會抹黑、批評,甘有資格作我們榮泉里長!」,在里內沿街投遞該文宣,台中地院判處何孟嘉4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3年,並支付公庫8萬元。

判決書指出,烏日區榮泉前任里長何炎煌(無黨籍),去年角逐連任,選前其子何孟嘉在11月7日在住處,以電腦繕打內容大致為「何聰智(已當選)、劉秀美夫婦經營高利貸公司(地下錢莊)、何聰智侵占振興宮公物、這樣的人只會抹黑、批評、中傷別人,甘有資格作我們榮泉里長!鄉親阿!榮泉里不需要敗類,榮泉里的未來需要大家的選擇」。

上述不實文宣,何孟嘉由電腦列印出來後,拿到影印店影印500張,11月11日與施男(打工,不知情,檢察官不起訴)或自己到處在里內散發,當天中午警方據報,在榮泉里振興街前發現施男,正在散發該文宣,手中還剩276張,全部查扣。

法官審酌被告坦承犯行,又無前科紀錄,給予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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