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中途換法官 馬系監委也批:法院不容人為恣意操控
2019/02/14 17:58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監察委員陳師孟調查「扁案中途換法官」的調查報告,直指台北地院前庭長陳興邦「人為操作」離譜,另名馬政府時期提名的監委王美玉也強調,「法院不容人為恣意操控案件分配」,批評陳興邦要求併案,已非協商而是脅迫,明顯是以人為方式介入審判獨立,不但違背司法正義,也嚴重侵害被告的訴訟權益。
北院於2008年12月25日召開內部「庭長會議」,將前總統陳水扁「四大案」由原抽分的周占春合議庭併入蔡守訓合議庭的「吳淑珍等貪污案」,造成「中途換法官」、「大案併小案」、「專業庭併一般庭」等輿論譁然。
王美玉說,她同意法院事先訂定抽象規則,公平公正且公開地分配案件,為確保法官獨立審判職責不可或缺的一環;但法院不容人為恣意操控案件的分配,應為法治國家所依循的憲法原則。
王美玉認為,本案3位法官陳興邦、周占春、何俏美無視憲法賦予人民應受公平審理的訴訟權利,嚴重侵害被告權益,也毀棄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的保障,置被告權益於不顧,又違反法官獨立審判的核心價值;本案在程序上違背司法正義,監察院立案調查又令其罹於時效,無法追究責任,誠屬遺憾。
不過,王美玉也提出質疑,認為陳師孟有無迴避問題,應對外說明;對此,陳師孟強調:「我問心無愧」,大家眼睛是雪亮的,有偏頗不可能不被看出,自己憑良心做事,對於過於他與阿扁之間的職務關係,他並不隱瞞,但他不會顛倒是非。
陳師孟也反問,他手上還有兩件前總統馬英九的案子,如果照此迴避邏輯,「那豈不是馬所提名的19名監委都要迴避?」但他不會這樣要求,強調如有委員覺得他應迴避,可以向監院的紀律委員會提出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