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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名稱定案 林智堅:現階段最適合的方案

同性婚姻專法昨天拍板決定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以成立同性婚姻關係,新竹市長林智堅今天表示,兩個相愛的人都應該擁有幸福,這是現階段最適合的方案。(資料照)

同性婚姻專法昨天拍板決定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以成立同性婚姻關係,新竹市長林智堅今天表示,兩個相愛的人都應該擁有幸福,這是現階段最適合的方案。(資料照)

2019/02/21 10:51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同性婚姻專法昨天拍板決定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以成立同性婚姻關係,新竹市長林智堅今天表示,兩個相愛的人都應該擁有幸福,這是現階段最適合的方案。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晚邀集民進黨立委會商,會中拍板專法名稱中性取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內容包括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並準用民法規定可繼承財產、醫療權、共同扶養彼此有血緣的子女等。

新竹市長林智堅今天到國研院太空中心參訪福衛七號整備作業,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兩個相愛的人都應該擁有幸福,我們應該給予祝福,目前這是既尊重公投又不違背大法官釋憲,應該是現階段最適合的方案。

媒體詢問是否擔心會影響選情,對選舉造成衝擊?林智堅說,這個議題不應該這樣去想,基於人權,已經經過公投,大法官也做了解釋,屬於憲法層次問題,現階段這樣是最好最適宜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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