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光一閃 管媽曝同婚法案名稱這樣想出來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這會期擔任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的管碧玲在18日午間的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上提議,法案名稱可不可以訂為「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條例」?此提議與政院版草案名稱相近,管碧玲今天也在臉書上揭露名稱發想過程,其實是看到行政院的優先法案名單中已經有類似名稱,才請助理去查美國的立法範例。
在去年公投通過後,反同和挺同方對於同婚法案的名稱各有堅持,反同方希望法案名稱中不要有「婚姻」,挺同方則希望納入,雙方僵持不下。
管碧玲指出,很長的一段時間,和黨內同志的互動,都會談起這部法律應該怎麼辦的問題,因此知道黨內上上下下都絞盡腦汁,在處理同婚專法的課題,其中法案的名稱,更是一個難解的題,期間的討論,累積許多片片段段的資訊,可以說幾乎滿腦子都是這一題。
本週一行政院與立法院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管碧玲說,她看到行政院最優先法案的名單上,出現最後一條、編號44號的名單時,突然把所有直覺串連起來,就建議用「大法官748號釋憲案施行條例」做名稱。但是現場沒有任何回應,氣氛神秘。
管碧玲說,事後記者透露,這個名稱有可能被採用,她則認為,一定是黨內高層討論過,最優先法案才會透露玄機。她呼籲,政治人物和政黨,對挺同和反同的人民,應該扮演社會分歧的黏膠,找到可以跨越而握手的立足點。「誰拿這一題來政治操作,誰就應該被唾棄。」
對於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20日晚間批評行政院「沒擔當」,強調專法名稱應該用「同性婚姻法」,管碧玲則回擊,還要用這個議題繼續撕裂嗎?
其他時代力量立委則多對行政院草案名稱持正面態度,林昶佐說,蘇院長與執政團隊在巨大的壓力下,仍盡力保障同志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值得肯定,院長能想到這個名字實在厲害;洪慈庸表示,名稱上的選擇,看得見政院在正反兩方意見之下所做的努力,我要給予肯定。接下來進到立法院審議,時代力量必須確保內容合憲、權益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