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條例修法 公民陣線建議增訂條文防違法政治談判
立法院今天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討論兩岸協商中政治協議的相關規範。台灣公民陣線今天指出,支持此修法跨出民主防衛第一步,為政治談判畫紅線;也建議修法應明訂政治協議應有定義,並增訂條文,防範未來行政機關違法推動政治談判。(記者呂伊萱攝)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天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討論兩岸協商中政治協議的相關規範。台灣公民陣線今天指出,支持此修法跨出民主防衛第一步,為政治談判畫紅線;也建議修法應明訂政治協議應有定義,並增訂條文,防範未來行政機關違法推動政治談判。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增訂第5條之3,明定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應經國會雙審議及人民公投,高門檻程序比照修憲;且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得做為協議項目。
台灣公民陣線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一同高喊「民主防衛第一步!政治談判畫紅線!」口號,呼應立院審查此案。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說,當中國要強推一國兩制,國內也有政治人物附和和平協議,這兩天也有新聞倡議金門作為「和平實驗區」為和平協議奠定基礎。
賴中強說,這是這屆國會最重要的法案,因為這一切都已經造成台灣民主能否維繫的危機,因此台灣公民陣線支持此修法,跨出民主防衛第一步,為政治談判畫紅線。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邱文聰並進一步提出積極建議說,條文規範對象「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應有明確定義,否則很容易形成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間的衝突。邱文聰說,參考2005年《連胡公報》相關內容,,台灣公民陣線建議條文明定:「政治議題之協議,係指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商定雙方在國際上之代表或地位,或其他關於雙方政治關係或涉及主權行為之所有約定」。
另外,邱文聰也接著說,行政院版草案仍欠缺明確的制衡規定,為了防範未來行政機關違法推動政治談判,建議增訂「違背本條規定所為政治議題之協商或約定者,無效。人民、法人或政黨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命機關停止其行為或回復原狀,並得先為急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