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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農產品假消息 最高罰30萬元將送立院二讀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記者簡惠茹攝)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記者簡惠茹攝)

2019/04/25 13:35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打擊農產品假消息,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送出行政院版本修正草案,接下來將送往院會進行二讀、三讀,一旦有人釋出假消息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最高將罰30萬元。

行政院、立委陳亭妃、鍾佳濱與葉宜津都各提出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和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版本,增訂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產品和糧食交易價格謠言或不實訊息,今天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依照行政院版本提送院會進行二、三讀,違反前述規定,足以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版本修正草案在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和三十五條,增訂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的謠言或不實訊息,造成農產品損害秩序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針對稻米部分,行政院函請審議增訂糧食管理法第15條和18條之3,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市場糧食交易價格、主管機關執行糧食產銷或收購公糧計畫謠言或不實訊息,損害農民收益或消費者權益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除了行政院版本外,多名立委也提出不同版本,差異主要在罰鍰金額,立委陳亭妃等人提案無論稻米或其他農產品,假消息影響產銷秩序要罰1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葉宜津等人則提案稻米部分罰1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其他農產品罰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今天經濟委員會通過行政院版本,將送交院會進行二讀、三讀。

如何定義「故意」在委員會中有一番討論,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主要是故意講成跟事實無關,又去影響市場交易,裁罰會經過事實認定,具備相關構成要件,希望法案可以在這會期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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