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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建議中選會 未來應駁回違憲公投案

青平台基金會邀學者專家舉辦有關公投法補正的座談會。(記者李欣芳攝)

青平台基金會邀學者專家舉辦有關公投法補正的座談會。(記者李欣芳攝)

2019/04/26 11:52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去年九合一選舉併同10項公投同步舉行,引發許多亂象,選後也引發同志人權是否可訴諸公投的爭論,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今天上午表示,中選會未來應駁回違憲的公投案,這是為了建構違憲的審議權,至於公投提案人的救濟之道,則可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之訴。

青平台基金會今天上午舉辦「『烏龍公投』變身『公民好投』─實踐社會對話的公投法補正」座談會,主持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研究所所長羅承宗表示,立法院先前尚未修正公投法之前,公投法被批評是「鳥籠公投」,但公投法修正後,現在又被批評是「烏龍公投」。

與會的林佳和表示,去年底台灣的公投,可看出是各國實踐公投案所有負面作用的大集合,且因公投準備期最短只有1個月,更讓負作用產生加乘效應。

林佳和指出,去年的公投案有公投題目審議不足、題意不清、違憲公投案沒有被遏阻等問題,後來還有很奇怪的論調說公投位階優於憲法,但他認為公投有其法律位階與效力,因此不得違憲,中選會未來應駁回違憲的公投案,例如就違反自由民主憲秩序的公投提案予以駁回,若只是單純講公投提案不能違反人權,這是錯誤的講法。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也表示,現行的公投法,是在憲法架構的層次下所訂,因此公投法不能超越憲法,至於未來如何界定什麼是屬於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事項,這未來會造成中選會審查公投提案的困難。

對於行政院版公投法的修法,將公投準備期拉長,由1個月拉長為3個月,勤益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周宗憲表示贊同,認為這可讓國民更有充裕的時間可以理解公投案並討論公投投票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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