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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慘了!立委要求重罪嚴辦 最重可判無期刑罰1億元

立委鄭運鵬要求以3項重罪將國安局少校警衛官吳宗憲移送法辦。(資料照)

立委鄭運鵬要求以3項重罪將國安局少校警衛官吳宗憲移送法辦。(資料照)

2019/07/22 21: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安局少校警衛官吳宗憲走私9800條香菸,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引發社會譁然,立委鄭運鵬對此要求利用3條重罪嚴加查辦,最重還可判到無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立委鄭運鵬今(22)日在臉書表示,吳宗憲的行為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以及《懲治走私條例》第10條《包庇走私罪》,鄭說明,以《包庇走私罪》來說,公務員、軍人若涉嫌包庇走私,最重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刑法131條《公務員圖利罪》明訂,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涉及不法利益,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鄭運鵬提到,《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中指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的公務員,可以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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