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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請辭獲准 由姜仁脩代理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見圖)請辭,總統今已批准免職令。(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見圖)請辭,總統今已批准免職令。(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2019/09/16 20:2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指和案件當事人不當接觸並已請辭,司法院火速於本月十一日下午將辭呈交總統府,司法高層指出,有鑑於公懲會必須回復正常運作,總統今已批准石的免職令,依規定,將由最資深的公懲會委員姜仁脩代理石的公懲會委員長一職。

姜仁脩歷練完整,曾任司法院副秘書長、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法務部參事等要職。

石木欽被檢舉違反法官法,行為失當,日前遭司法院重砲批評他傷害司法形象,明天上午臨時加開人事審議會,專案討論石的人事議處案,如無意外,石恐被移送監察院議處,石也決定明將不會到場說明,但將派專人送交意見陳述書到人審會會議中,表明清白。

司法院在本月十三日中秋節當天一早臨時發佈新聞稿,指控石從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到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這十七年來,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高等法院院長期間,與涉訟友人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往來、接受招待及提供法律意見,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

石木欽中秋節當天下午也表聲明反擊,否認違法指控,強調自己是鬥爭下犧牲品、個人清譽豈能受人指點,他會在司法院十七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上力爭清白。

石木欽表示,他和友人翁茂鍾是正常交往和應酬,本案是匿名檢舉,有「針對性」的做法。此外,他是為維護公懲會公正中立形象,為免外界以有色眼光看待才主動請辭,不是承認違法。

石的司法界友人則說,翁茂鍾於一、二、三審及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的訴訟,石木欽都非審理案件的合議庭審判長或法官,檢舉人將石和關說案牽扯一起,還以「不當交往」影射,似顯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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