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導明里長涉案解職 12/5前補選
2019/09/20 17:13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義市導明里長劉沛源因涉及詐欺罪,9月5日遭台南高分院判刑1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里長職務遭解除,因任期未過半,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里長遺缺將於3個月內,即12月5日前進行補選。
劉沛源涉嫌於2016年5月,在其服務處向嘉義市環保局清潔隊員工黃姓婦人佯稱熟識市府高層官員,可幫黃婦的女兒安排取得西區公所或西區戶政事務所工友一職,惟須支付30萬元公關費,黃婦陸續支付20萬元後,劉男遲未依約辦事,黃婦經求證後始知受騙報案。
嘉義地院今年4月依詐欺取財罪判刑劉男3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上訴後,台南高分院於9月5日判刑劉男1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