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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恆旭上訴人沒來 馮光遠:揭發政治人物不堪是我的天職

作家馮光遠(見圖)今年1月在臉書發文批評時任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人品太差、招搖撞騙、不出事才有鬼」,被潘恒旭提告求償,一審判馮光遠不必賠償,潘恒旭曾強調上訴二審會出庭,但高院今開庭,潘恒旭未現身。(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作家馮光遠(見圖)今年1月在臉書發文批評時任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人品太差、招搖撞騙、不出事才有鬼」,被潘恒旭提告求償,一審判馮光遠不必賠償,潘恒旭曾強調上訴二審會出庭,但高院今開庭,潘恒旭未現身。(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2019/10/14 21:3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作家馮光遠今年1月在臉書發文,明嘲暗諷批評時任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為「人品太差、招搖撞騙、不出事才有鬼」,潘恒旭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200萬並要求登報道歉,一審判潘恒旭敗訴,馮光遠不必賠償,潘恒旭曾強調上訴二審會親自出庭,但高院今開庭,潘恒旭未現身,潘恒旭的律師指馮光遠批評潘「騙說騙喝」等說法,絕不是適當評論,馮光遠辯稱和潘無個人恩怨,「言論自由是我人生的任務」,並暗指「我不會和我看不起的人有任何牽扯」。下次庭期訂11月22日。

此案源於馮光遠今年1月8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指稱「看到高雄市韓市府大將潘恒旭的新聞,我笑了,此人曾經是給我報報的外圍份子,幫我談過一、兩個案子,可是後來被我踢走,人品太差也」,又說「他(指潘恒旭)幫韓(指韓國瑜),其實兩人智商不分高下,所以,我老早就跟朋友說,等著看笑話吧,如果一個人擅長招搖撞騙,不出事才有鬼,哈」。

馮又在臉書說「他(潘)騙吃騙喝,都是踩在其他人的肩膀上,霹靂(布袋戲)就是一例,明明只是霹靂公關,搞得好像霹靂的成功,是靠他的推廣,喧賓奪主」。

潘恒旭同月10日表示,馮光遠說他人品差,已影響他的聲譽,將提告,要求賠償名譽損失。台北地院認為,馮光遠的這些言論雖貶損潘恒旭的名譽,但馮光遠是依據和潘恒旭共事的親身經驗,並非全無依據,且言論是針對擔任高雄市觀光局長的潘恆旭,可能會發生類似的爭議或弊端,提出質疑、批判、表達不滿,期望大眾關注此公共議題,言論未逾合理範圍,判潘恆旭敗訴。潘恆旭不服,上訴高院。

高院今召開準備程序庭,潘恆旭未到庭,律師緩頰說潘恆旭原本要出庭,但未說明沒出庭原因,馮光遠則在律師陪同下準時出庭。

潘的律師指馮的評論不當,「並非針對所有公眾人物的評論,都是可受公評」,例如潘未說過霹靂布袋戲成功是歸功於他,包括所有聲光等工作團隊都有功勞,馮的說法使潘名譽受損。

馮的律師指出,評論和事實不同,潘的律師卻一直將評論意見扭曲為事實,此案馮並未侵害潘的名譽。馮庭末答稱,他一直針對台灣言論自由著墨很深,做為媒體人,「揭發政治人物不堪的一面是他的天職」,他是基於善意,針對擔任政務官的恆旭過去和現在的行為舉止等可受公評的事發表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法官則詢問兩造,有無和解可能,未獲正面回應。

前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見圖)被作家馮光遠發文批評「人品太差、招搖撞騙、不出事才有鬼」,提告求償一審判敗訴後上訴,雖曾強調二審會出庭,但今日未現身。(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

前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見圖)被作家馮光遠發文批評「人品太差、招搖撞騙、不出事才有鬼」,提告求償一審判敗訴後上訴,雖曾強調二審會出庭,但今日未現身。(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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