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灣請求赴港帶人 法學者:港府拒絕最好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傳23日出獄,將來台灣投案。(取自臉書)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傳23日出獄,將來台灣投案。(取自臉書)

2019/10/22 23:1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陸委會22日致電並發函港府,希望能夠協助台灣檢警赴港帶回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至今未獲回應,但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林鈺雄認為,就長遠來看,港府拒絕對台灣較好,否則此例一開,未來香港如果要來台灣押解犯人,我方恐難拒絕。

林鈺雄指出,如果港府答應我方請求,讓台灣檢警赴港押解陳同佳返台,基於平等、互惠、對等的司法互助原則下,日後若港府也要求來台押人回港,,譬如:來台押解支持反送中的港民,我方要用什麼理由拒絕,有必要為了陳同佳個案而冒這個風險嗎?值得討論。

林鈺雄認為,最好的方法應是把投案跟司法互助脫鉤處理,若陳同佳願意主動投案,我國本於司法主權進行犯罪偵查,不僅可讓全世界明確知道台灣有自己的法律,不會落入一中框架,若最後查出來陳同佳早就在香港就預謀殺人,也可打臉港府,證明我方當初呼籲港方以殺人罪偵辦是對的。

而司法互助就目前來看,林鈺雄認為要簽署實質協議難上加難,最多僅能透過警政單位的非官方管道進行證據交換,這部分就要看港府的誠意,但我方本於追緝犯罪的需求,可大聲疾呼呼籲港方配合。

林鈺雄表示,就目前現有的證據來看,尚難看出陳同佳是否在港就策畫整起跨海殺人事件,既然他現在要來台灣投案,只要一下飛機,檢警就可予以逮捕,屆時就可查明他的犯罪計畫,還給台港一個真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