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採購案 監院糾正國防部、金管會、漁業署
〔記者謝君臨、王孟倫、涂鉅旻/台北報導〕監察院調查海軍獵雷艦弊案本月初已彈劾時任海軍司令陳永康等四人,昨再通過調查報告,並糾正國防部、金管會及農委會漁業署;監委仉桂美等人指出,國防部未審慎考量,即大幅降低投標廠商資本額門檻,導致本案以失敗收場,並造成九家參與聯貸案銀行共一百廿一億元的巨額損失,相關單位應深切檢討。
對於監察院的糾正,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昨表示,「尊重監察院」;金管會則回應,已建立「三方合約機制」,未來五十億元以上的大型工程授信貸款,銀行更能掌握資金流向;有關個案部分,會更注意分際,也虛心接受監察院的糾正。
本月初,監院通過彈劾時任海軍正副司令陳永康、蒲澤春,以及高雄市府海洋局前局長王端仁與漁業署研究員陳文深,昨再通過本案調查報告。
造成聯貸銀行巨額損失
監委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李月德表示,國防部及海軍未審慎考量本案屬巨額採購案,資本額偏低的廠商恐無足夠財力、設備,即以增加商源為由,將投標廠商的資本額,從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的十分之一,大幅降至兩百分之一,國防部雖未有金錢損失,卻導致公股銀行承受巨額貸款呆帳。
監委發現,慶富公司藉由拜會金管會施壓第一銀行,達成放寬授信條件並取得資金,金管會處理本件金融機構與借款戶間的個案,相關作為核有未當;且海軍三度函請金管會協助調查慶富資金流向時,金管會竟僅交由相關銀行查復,即回覆無法得知流向。
監委並查出,漁業署辦理的興達漁港土地標租案,實際上顯然是為慶富量身訂做;且該署除於「署長接見訪客談話紀要」中避談慶富對興達漁港土地需求,亦明知所屬人員前往慶富商議相關事宜,卻刻意不揭露相關人差勤紀錄,甚至默許並核批假單。
除糾正三單位,監委另提出九點意見,包括國防部往後的招標案,應避免正副召集人同時缺席;海軍未及時發現各評選委員的評分具明顯差異並妥處;慶富作業進度落後,卻僅按日計罰五八二二元,難達「懲罰性罰款」意旨;本案預估造成九家銀行共一百廿一億元損失,金管會及農委會應監督金融機構改善缺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