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共諜周泓旭案 檢察官播影片舉證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昨到台北地院,旁聽周泓旭的國安法案件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昨到台北地院,旁聽周泓旭的國安法案件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2019/05/30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國籍男子周泓旭被控依照國台辦指示,吸收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侯漢廷等人,運作「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發展組織,台北地檢署上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罪嫌追加起訴周泓旭;台北地院昨首度開庭,檢察官當庭播放三段周泓旭與王炳忠等人開會的短片證據,影片中王炳忠慷慨陳詞:「習主席不容台獨分裂國家…」。

檢察官原本要播放四段影片,但因周的律師劉繼蔚異議而停止,未播第四段周泓旭說話內容。已播影片包括王炳忠說「習主席不容台獨分裂國家」、侯漢廷簡報台獨分類及林明正說要抗議台灣民政府。

劉繼蔚主張周泓旭和律師們都沒看過影片,證據能力尚未釐清。檢方回應,出證時播放影片物證於法有據,且偵查期間周和律師不願看影片,擔心周泓旭沒看到證據,才當庭播放。

檢、辯為了是否播放爭執約兩小時,終因周方堅稱沒看過影片,程序無法進行,法官改定六月十四日再開庭,並要求律師與周務必先閱卷看完所有影片和文書證據。

周泓旭因發展組織未遂案,已被判刑一年二月並服刑期滿,但因此案仍被限制住居與出境,他庭訊後表示,他只是參加合法聚會,不是不可告人的非法活動。

同案被告王炳忠說,影片是在新黨辦公室舉辦討論時政的讀書會,並非「四人小組密會」,他的發言是在探討習近平為何從「反對台獨」轉變成「反對任何形式的分裂」。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