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涉國安人員出國 國防部加強把關

國防部長嚴德發。(資料照)

國防部長嚴德發。(資料照)

2019/06/19 05:30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將討論國安法修正草案,強化防堵「共諜」的侵害,國防部近期也公布「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辦法」,明定涉及國安的政務人員、上將,必須經過國防部呈報總統核准後才得以出國;如為義務役人員,則須由國防部或其服役的司令部核准,藉此防杜洩密等不當情事。

國防部表示,此辦法是為強化事前審核與聯繫掌握機制,藉此防杜洩密或違反機密作為等不當情事,也可在相關人員出國遭遇緊急危難時掌握情況。官員表示,官兵出國本有申請機制,訂定此辦法只是將規定更明確化,過去認知的「共諜」多為退役者居多,但仍有現役者鋌而走險,因此訂定辦法。

這項辦法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範擬定,如軍事單位涉及國家安全的人員,並非因公務申請出國,須在出國廿日前擬定出國報告申請書,說明行程與事由,並向所隸單位提申請。假如是因公務派任出國者,除狀況急迫已核准者外,應在出國四十日前提出。另申請者也應依核定日期、目的地與行程出國、返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