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婆幫買票 苗議員當選無效獲駁回
2019/07/18 05:3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國民黨籍苗栗縣議員張志宇,於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被檢舉涉嫌買票賄選,被提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方法院調查,買票者是張的媒人婆劉姓女子,認為劉女非張競選團隊成員,也非張的家人,不能僅憑二人為媒人關係,就認張必定有參與或知情劉女的行賄行為,且查無張有選罷法賄選行為,駁回當選無效之訴。
張志宇感謝法院做出公平正確的判決,並表示,將持續秉持認真負責的態度,參與苗栗縣公共事務,做好議員的角色。
張志宇參選去年苗栗縣第十九屆第一選區縣議員,選舉期間,被檢舉涉嫌買票賄選,經檢警偵辦,為張的媒人婆劉女,以每票五百元至一千元,向陳姓女子等十二位選民買票。落選者徐筱菁對張提當選無效訴訟。
苗栗地院合議庭認為,劉女雖然是張的媒人,但並非張競選團隊成員,也非張的家人,不能僅憑二人為媒人關係,就認劉女的賄選行為張必定有參與或知情。且賄選的金錢是劉女自己從郵局所領取,並非來自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