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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未如實申報 陳明文挨罰九萬

立委陳明文(圖中)因未據實申報配偶廖素惠三筆保險、一筆事業投資等財產,去年遭裁處九萬元罰鍰。(本報資料照)

立委陳明文(圖中)因未據實申報配偶廖素惠三筆保險、一筆事業投資等財產,去年遭裁處九萬元罰鍰。(本報資料照)

2020/01/23 05:30

〔記者涂鉅旻、蔡宗勳/綜合報導〕監察院昨發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因未據實申報配偶廖素惠三筆保險、一筆事業投資等財產,被認定財產「故意申報不實」,並在去年遭裁處九萬元罰鍰。

陳明文回應表示,妻子廖素惠有三筆保單漏報與一筆事業投資漏報,保單漏報金額為三百三十三萬八百四十八元,事業投資部分則是妻子從其胞弟死亡後繼承而來,總計十八萬七千六百三十股。

陳明文強調,為避免日後再有漏報問題,他已主動簽署「介接(定期財產申報資料)授權書」,授權監察院可主動查核他及配偶的金融資產。

根據監察院公布的一五五期「廉政專刊」,立委陳明文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申報財產,未據實申報廖素惠三筆保險、一筆事業投資。監察院認為陳明文所述理由不足採信,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在去年九月廿三日確定裁罰九萬元處分。

此外,在二○一○年至二○一四年擔任新北市副市長的許志堅,因涉及收賄,去年遭法院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定讞。監察院在二○一七年十二月和二○一八年十二月,認定許志堅故意隱匿財產與不實申報,各開罰廿萬元,分別在去年八月、九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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