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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王立強共諜案 向心夫婦重行境管8個月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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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8 05:3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王立強共諜案,去年十一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諭令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限制出境、出海;因去年底已施行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的限制出境、出海規定,依法須重行處分,且兩人重行境管的期限將於本週到期,北檢依規定重做境管處分,已諭知向心夫婦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

立院去年五月修法通過「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出海條文,規定檢察官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最長不能超過八個月,新法自去年十二月十九日起實施;依規定檢察官在施行前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應在施行日起兩個月內重行處分,因此台北地檢署已發文通知境管局、移民署,對向心夫婦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

自稱是共諜的王立強去年在澳洲爆料指出,他以中國創新投資公司員工名義,來台從事情報工作滲透台灣,向心直通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辦公室高層官員,操控中資滲透台灣網路、媒體、宮廟及基層組織,企圖影響總統大選,向心夫婦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要從桃園機場離境時遭檢調約談,全案仍在偵辦中。

而王立強向澳媒爆料內容,北檢已透過法務部向澳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目前分「他字案」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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