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承攬國軍工程竟當共諜 2人判刑

高院昨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交付賄賂等罪,判張信健(紅衣)三年、林鋒杰一年十月徒刑,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昨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交付賄賂等罪,判張信健(紅衣)三年、林鋒杰一年十月徒刑,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2020/02/20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某工程公司負責人張信健、合夥人林鋒杰,被控承攬國軍多項工程時,竟受疑為中國情治人員利誘,返台行賄擔任情報機關軍官的友人刺探軍事機密,所幸友人警覺未提供軍事機密;高等法院昨天依交付賄賂罪、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判張三年、褫奪公權三年,林一年十月、褫奪公權兩年。

檢調調查,二○一六年六月,張信健、林鋒杰在新北市中和區成立工程公司,共得標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廿四件標案,總得標金額近六千八百萬元。張、林兩人為取得營運資金,疑被具中國情治人員背景的「阿皓」吸收,「阿皓」表明願提供資金,交換條件是希望張等人取得我國軍方情報資料。

張前年十一月向任職情報機關軍官的友人B男請託,以每月三萬元以上報酬換取他提供軍事情報,並兩度各交付三萬元、兩萬元。去年六月,張又受「阿皓」指示,欲提供十萬元給B男,要求他提供軍方秘密文件,張男則獲「阿皓」打賞兩千美元,約新台幣六萬多元。

B男因有所警覺,對張虛應故事,以致張、林刺探國防機密均未得逞。檢調查獲張等人時,張竟趁機刪除LINE通話資料,高檢署依「境外敵對勢力刺探情報人員身分資訊未遂罪」起訴張、林。

張應訊坦承對B男期約賄賂,但否認交付賄賂、刺探國防機密,林承認刺探國防秘密、否認交付賄賂,均辯稱交給B男的五萬元是借款。高院不採信兩人說詞,但考量查無「阿皓」具中國情報人員身分事證,因此變更法條,改依交付賄賂罪、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判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