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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水利法草案」 污染灌溉水釀禍 最高罰2000萬元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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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05:30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農委會農田水利處指出,草案保障既有水利會員工權益、資產處理將設置作業基金,更對灌溉水污染設下罰則,如果有危害農業產業、生物安全,或人體健康之虞,最高開罰兩千萬元。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謝勝信指出,草案共有七章、三十四條,規範農田水利會改制、資產處理,以及職員工作權益保障等事項,通過後,將強化農業水資源利用、擴大農民灌溉服務範圍,以及強化組織專業經營等政策目標。

水利會職員工作權益保障方面,副處長陳衍源表示,未來會成立農田水利署,下設十七個分署,接納目前的十七個水利會,水利會員工將採取雙軌制,分為公務體制和水利會體制,公務人員會擔任農業水資源開發和重大工程辦理事項,目前水利會沒有水質取締業務,未來農水法對於水質管理有規範和罰則,也會讓公務人員來執行。

陳衍源指出,既有水利會人員會維持目前的灌溉管理業務,草案第四章規定成立灌溉管理組織,以接納現有農田水利會人員,並比照原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確保現有職員的工作權及升遷管道。

陳衍源說,過去雖然有設立灌溉水質標準,但是灌溉水污染沒有罰則,這次草案也納入污染取締罰則,污染如果有危害農業產業、生物安全,或人體健康之虞,會加重罰款最高到新台幣兩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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