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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廢止立案 婦聯會聲請停止執行獲准

婦聯會被廢止立案,主委雷倩(中)日前至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資料照)

婦聯會被廢止立案,主委雷倩(中)日前至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資料照)

2020/05/28 05:30

不得再收受政治獻金

〔記者溫于德、黃欣柏/台北報導〕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內政部上月廿七日依「政黨法」廢止婦聯會立案,婦聯會本月中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雖裁定婦聯會不得再以政治團體收受政治獻金,但要求內政部在本訴結果出爐前,不得廢止婦聯會立案,本案仍可抗告。

內政部昨表示,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待收到裁定後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合議庭指出,若執行原處分,婦聯會剩餘財產將收歸國有,接下來衍生的法律效果及相關效應,將立刻發生且不可逆,同時無法透過金錢給予補償,尤其婦聯會是政治性團體,一旦廢止將嚴重影響其會員的結社自由。

合議庭也認為,內政部原處分依據政黨法規定,要求非屬政黨的政治團體,須在政黨法施行後二年轉換為政黨,否則即刻廢止。該規定顯然不容許非屬政黨的政治團體存在,但又未提供無意轉型為政黨的政治團體,轉換成其他類型團體的空間,退場機制嚴重僵化,恐過度限制人民結社自由,有違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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