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提罷免案訴願 政院駁回
2020/06/02 05:30
〔記者陳鈺馥、王榮祥/綜合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將於本月六日投票,韓國瑜日前不服中選會公告罷免案成立,委託律師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聲請罷免案停止執行。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裁定,無停止執行必要,「駁回訴願」,罷韓投票週六如期進行。高雄市政府昨天回應,市府目前專注市政、未參與過程,尊重律師專業。
中選會今年四月十七日公告罷韓案連署人數過關,罷免案成立,訂於六月六日進行投票。韓國瑜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主張罷韓案在他就職七個多月時就開始宣傳,罷免連署、裝箱等作業,也在就職未滿一年之前就已完成,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即就職未滿一年不得罷免,中選會公告罷免案成立應屬無效。
對此,行政院訴願會五月廿八日公告「訴願決定書」,內文提及「停止執行罷免於訴願人的利益與不停止執行於公益的影響,應以維護公民行使參政權之公共利益為優先保護對象,而無停止執行之必要,駁回訴願。」
訴願會強調,「本案事證明確,所請言詞辯論,亦無必要。」訴願人如不服,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