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法 時力批「屬帝主義」
〔記者吳書緯、鍾麗華/台北報導〕港府六日公布港版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要求台灣政治組織及其代理人配合,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否則將面臨刑事責任與罰款,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昨痛批,港版國安法不是屬地主義亦非屬人主義,而是習近平主席眼見所及皆可適用的「屬帝主義」、「屬習主義」,無限延伸,恐會形成境外白色恐怖、造成台灣政黨分化以及內部自我言論審查等影響,呼籲政府及早擬定因應作為。
徐永明昨天與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等人召開「面對港府國安惡法,你我都是李明哲」記者會;徐永明表示,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公布後,不僅針對港人,也牽涉到在港台人與在台國人,即便在台灣聲援香港都有可能觸法,人人都有可能變成李明哲。
宋承恩表示,港版國安法構成要件非常寬泛,過去李明哲被中共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只因他在台灣透過網路將相關資訊給在中國進行社運的夥伴,結果入境中國就被盯上,被判刑五年,李明哲不是個案,未來台灣人透過網路發表言論,只要效果發生在香港或中國,一踏入香港境內,或是飛機、郵輪,都有可能是下一個李明哲。
宋承恩呼籲政府應將港版國安法的法律風險整理出來,告訴民眾在台灣什麼樣的行為可能會觸法,台灣會有何種援救措施;至於管轄範圍,則應注意和中國關係親近、且有引渡條約之國家,可列為高風險國家供國人參考。
陸委會昨發出聲明,要求保障我駐港機構不受任何政治干擾。據了解,我派駐香港辦事處人員約十五人,現階段不會輕言撤館,不過,已備妥多套劇本與因應措施。
我備妥多套劇本因應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為陸委會派駐香港的辦事處,目前約有十五名我方派駐人員,另聘僱香港當地雇員五十人。
據指出,香港實施國安法後,北京與港府至今未「干擾」我駐港機構,目前運作如常。不過,在實施細則公布後,未來是否「依法騷擾」還很難說,但我方會在確保國人安全與國家利益的基礎上,進行各種應處作為,並備妥多套劇本與因應措施,包括最壞的情況,我駐館人員被港府以「港版國安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