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樁腳賄選 苗縣議員許津溶連2屆當選無效
2020/09/30 05:30
〔記者張瑞楨、彭健禮/綜合報導〕民進黨苗栗縣議員許津溶(原名許櫻萍)於上屆議員任期,因樁腳賄選而當選無效解職,本屆議員選舉遞補上任,再因樁腳涉嫌替她賄選,台中高分院昨天判決當選無效確定,缺額將由同選區的胡忠勇遞補。
許津溶︰不知情也未授意
許津溶昨晚在臉書發文喊冤,強調此案她不知情,也未授意,支持者在外行為無法掌控,如此的判決法官的自由心證無限大,真的是司法的悲哀。
胡忠勇兩度遞補
胡忠勇表示,感謝法官還給他和支持鄉親公道,他強調,對許提當選無效之訴並非檢舉,而是爭取公道與權益,他認為議員擁有地方立法權,應以身作則,端正選風。
苗縣議會秘書長林來居表示,依法於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之日,即解除議員資格,待議會收到內政部公文10日內辦理遞補,定期會已敲定於10月19日開議,胡應趕得上出席。
許津溶於2014年當選苗栗縣第18屆縣議員,因樁腳向選民賄選,被落選頭的胡忠勇提出當選無效之訴,2016年2月被台中高分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解職,胡隨之遞補。
許於2018年再投入第19屆議員選舉,卻是落選頭,因同選區的當選人謝文禓涉賄當選無效,她遞補上任,同選區第3順位落選人胡忠勇,再度對許提當選無效之訴,向法院主張許的樁腳楊姓男子於投票前以每票1千元,向2社區大樓2名管理員賄選。
許津溶否認楊男是樁腳或競選團隊成員,她宣稱楊男只是熱心支持者,且楊不是向管理員賄選,是委託管理員分發文宣品。但她一審被判當選無效,二審法官依據相關證據,也認為許知情、授意或容許楊男賄選,判她當選無效,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