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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情局共諜案》涉國安法重罪 張超然收押

軍情局前少將處長岳志忠、上校張超然、周天慈等三人退役後,疑似被中國國家安全部吸收,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及提供情報;台北地檢署昨諭令岳、周兩人各以十五萬元交保,並向台北地院聲押張超然。北院審理後,認為張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記者羅沛德攝)

軍情局前少將處長岳志忠、上校張超然、周天慈等三人退役後,疑似被中國國家安全部吸收,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及提供情報;台北地檢署昨諭令岳、周兩人各以十五萬元交保,並向台北地院聲押張超然。北院審理後,認為張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記者羅沛德攝)

2020/10/22 05:30

北院: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 尚有關鍵證人未到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五處前少將處長岳志忠、上校張超然、周天慈等三人退役後,疑似被中國國家安全部吸收,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及提供情報;台北地檢署前天指揮調查局國安站約談搜索,檢方昨晨訊後,諭令岳、周兩人各以十五萬元交保,向台北地院聲押張超然。北院審理後,認為張涉犯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等重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70歲月收入仍有十餘萬 具備潛逃資力

北院裁定指出,張超然涉犯國家安全法的「洩漏、交付公務秘密」罪、國家情報工作法的「違法洩漏、交付、刺探、收集情報資訊」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以逃避刑罰的動機,且已退休的七十歲張超然目前月收入仍有十餘萬元,在中國有親友以及投資事業,張也有多次出境赴中國的紀錄,可見他具備潛逃的資力與人脈,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

法官認為,張超然否認犯罪,但他的說詞與證人、其他被告、監聽譯文內容都不相符,且避重就輕、違背常理,本案尚有「關鍵證人」未到案,也有諸多疑點待查明,有可能勾串,張也可能利用與證人的親情、友誼關係,使其到案後做出違背事實、或有利張的虛假證詞,有勾串之虞。

法官認定,張超然在此案居於關鍵主導地位,涉案程度不輕,不予羈押難以確保他不會逃亡、勾串或湮滅證據,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涉違法刺探情報資訊罪 最重可判十年

張超然被控涉嫌罪名,包括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卅條第一項「違法洩漏或交付情報資訊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條第二項「違法刺探或收集情報資訊罪」,刑度三年至十年;但這是今年一月才施行的新刑度,目前所知此案的犯罪期間為二○一三年至一八年,若適用舊法,刑度較輕,洩漏交付情報罪為三至十年,刺探收集情報罪為一至七年。

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一第二項「洩漏、交付或傳遞公務秘密文書、物品或電磁紀錄罪」,此罪依去年七月施行的新罰則為一至七年,但舊法只能判處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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