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瞎!電表封印完好 台電竟告用戶竊電

台電電表計量有異,拆換後發現舊表內部有問題,竟認定用電戶破壞電表。(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台電電表計量有異,拆換後發現舊表內部有問題,竟認定用電戶破壞電表。(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5/10/22 18:56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台灣電力公司人員去年底抄電表時,發覺位處新北市萬里區的鍾男家中電表計量有異,今年初派人更換電表,見表內齒輪脫鉤,度數短少,稽核損失2萬3805元,因此認定鍾男涉嫌竊電,依違反電業法及竊盜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惟檢方調閱相關證據,發現電表封印完好,查無遭外力破壞情事,且使用年限已17年,無從排除因老舊而自然鬆脫,予以不起訴處分。

台電表示,鍾男家中電量異常,今年1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更換電表,打開表後發現內部齒輪鬆脫,以至於度數計量短少失真,研判係鍾男破壞。

台電稽核後,認定鍾男為了減少電費支出,於94年4月間破壞自宅電表,以不詳方式將內部齒輪脫鉤,以致內度數量無法計量百位數失誤,台電因而損失2萬3805元(100年5月前資料佚失,無從估計,僅計算100年5月至104年1月之減少電費),遂依電業法第106條竊電罪及刑法第320條竊盜罪送辦。

檢方調查,該電表為87年10月裝設,至稽查當日已近20年使用年限,且稽查電表時,外觀封印鎖仍完好,連台電的訴訟代理人都表示難以百分之百保證齒輪脫鉤係人為,亦不排除自然因素老舊而鬆脫。

檢方認為,鍾男得知電表計量有誤後,立刻補繳減少之電費,足證他主觀上並無竊電犯意,其餘客觀事證也難以證明他的犯行,綜上,不予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