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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愛犬沒吵人」飼主遭罰1500元

2016/04/30 15:5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家住新北市永和區的董姓男子,被鄰居指控飼養的狗狗不時吠叫,影響住戶安寧,向警察檢舉,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對董男開罰1500元,董男不滿提出異議,遭新北地院裁定駁回。

董男主張,住在永和已35年,家中雖一直都有養狗,但未曾干擾到鄰居,去年底因家中有老鼠出沒,狗狗看到老鼠偶才發出一、兩聲吠叫聲,去年12月接獲警方勸導單後,就限制愛犬活動範圍,加上已滅鼠,狗狗未再吠叫過,今年1月凌晨,流浪犬在附近打架,愛犬受到驚醒但也並未跟著亂叫,但沒多久就有警察來按電鈴說他遭檢舉,他認為是舉報鄰居精神狀態不穩定,非愛犬吵人。

但法官勘驗檢舉人提供的錄音,發現董男家中小狗卻有持續性吠叫情形,加上員警至董家時,也錄到狗狗吠叫,認為若非長期受到此噪音干擾,鄰居應不會主動向警方檢舉,因此駁回董男異議,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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