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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當養老院? 董娘佔床4年判付499萬

瓦斯公司91歲張姓董娘,102年間因傷口感染住進台北榮民總醫院治療,病癒後卻拒絕出院。(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瓦斯公司91歲張姓董娘,102年間因傷口感染住進台北榮民總醫院治療,病癒後卻拒絕出院。(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2017/08/17 18:11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瓦斯公司91歲張姓董娘,102年間因傷口感染住進台北榮民總醫院治療,病癒後卻拒絕出院,至今已住了4年多,被院方人員質疑「把醫院當成養老院」。北榮事後提起訴訟,士林地院認定張女已無住院治療的必要,且北榮曾明確要求她出院,昨判張須給付住院費用共499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董娘102年8月間因傷口感染住進北榮,治療2個月後被醫生告知已經痊癒、可以出院,但張卻激動拒絕,院方擔心影響其他病患安寧,只好無奈同意張女繼續以自費方式住院。同年12月院方再度通知張已達出院標準,但張仍然拒絕出院,甚至還拒絕支付費用,北榮無計可施,只好向士林地院提起訴訟。

張女一方主張,當時是北榮同意她自費住院,且她身體仍有多處心血管疾病需進行後續治療,其身體狀況不應單憑醫師主張就可認定;但士林地院調閱病歷等資料後,認為醫師曾向張女告知可以出院,甚至今年6月間還用律師函通知張女應辦理出院手續,判張女應返還病床、遷出北榮。

此外,北榮另向張女請求支付住院4年多來的住院、醫療費用,台北地院日前認定住院收費通知單等證據,判張女應給付49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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