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辛苦了!小年夜刷一下存摺 可能有意想不到的驚喜
〔記者吳政峰/綜合報導〕立法院上月30日通過行政院總預算,軍公教今年確定加薪3%,生效日回溯元月薪資,不少員警笑呵呵,而「年終獎金」雖未加薪,但另一筆同等重要的「考績獎金」則幸運搭上順風車,尤其對資深警察來說,考績獎金可能比年終獎金還多。據悉,預算較充裕的新北市將趕在14日發放,讓員警過個好年,財政較不寬裕的縣市,也會在4-6月份間發放,形同繁忙警勤中的小確幸。
上月軍公教加薪預算通過後,行政院長賴清德隨即指示,元月薪資及年終獎金應在本月6日入帳,各警分局負責出納的人員動起來,一周內搞定該加薪的薪資與未漲的年終獎金。
警方年終獎金未漲的原因在於,年終獎金計算基準,是以員警去年12月31日的本俸俸點,加上專業加給,若身兼主管勤務,另有一項主管加給,因此加總最多可達3種薪資名目,共計發給1.5個月。
而與警察息息相關的「106年考績獎金」,因以107年1月1日的本俸俸點為計算基準,恰好搭上加薪列車,加上專業加給與警勤加給,若在雙北服務,還有項繁重加給,主管另多主管加給,加總最高可達5種薪資名目。考績甲等獎金一個月,乙等0.5個月,丙等無。
以服務滿28年的一線三警員為例,如果得考績甲等,可拿一個月的考績獎金,而因其本俸俸點已達上限500,無法再調昇,還可多領取一個月的考績獎金,等同兩個月的獎金,以加薪3%新制計算,約比去年多領3400元。
之前各縣市財政較穩健時,考績獎金會利用「預借」的方式,先和年終獎金一起發,一般為過年前10日,等到4-6月份正式考績表出來後,再「返還」或「補足」差額。
惟近年來各地財政艱難,不少縣市為了減少利息支出,多取消「預借」制度,如基隆就要等到5月正式考績出來,才拿得到獎金,新北市則因財政允許,市警局責成各分局,小年夜務必把考績獎金存入員警帳戶,因此新北警14日會有一筆驚喜。
至於其他縣市的員警,若想知道年前能否先拿到考績獎金,只要14日刷一下存簿,便知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