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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不積極辦肇逃 斗六警:雙方已和解、駕駛送辦

阿伯騎車被汽車撞倒後自行爬起,目視撞他的轎車離去。(記者詹士弘翻攝)

阿伯騎車被汽車撞倒後自行爬起,目視撞他的轎車離去。(記者詹士弘翻攝)

2018/03/30 15:07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 斗六市今天早上發生小客車擦撞機車,騎士倒地轎車落跑,被害人未報案即離開現場,有民代質疑警方瀆職!斗六警方表示,獲知消息第一時間即介入積極追查,涉嫌人及被害人已到案和解,涉嫌人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斗六市30日上午7點30分左右發生汽車擦撞機車後逃逸事件,阿伯騎士被推擠跌倒,但肇事車輛未停車就離開,阿伯起身後似乎無大礙,逕行離開現場,也未報案,事後熱心民眾不忍阿伯吃虧,將情形PO上臉書社團「斗六人文社交圈」,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斗六派出所所長王志豐30日上午7時50分許獲知後,立即前往現場查看,雖然現場人車都已離去,警方還是積極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查看,發現肇事車輛後立即展開偵辦,同時警方也於30日上午8時34分上臉書社團「斗六人文社交圈」PO文表示警方已積極偵辦,請民眾放心。

斗六警分局表示,對於肇事逃逸案件,斗六分局一向態度積極,近2年偵破比率達百分之百,何來不積極?至於發生在早上7時24分之肇逃案件,警方並未接獲當事人或民衆報案,當然無法第一時間即掌握相關資訊,7時50分許斗六王所長獲得訊息後,立即到場並積極展開偵辦,何來態度不積極?

警方表示,臉書PO文雖不等同於報案,雖警方仍會努力關心掌握,並儘速反應,但兩者不能劃上等號,請大家發揮見義勇為的精神,打110報案,警方會立即管制並處理。

警方調出路口監視器畫面,以車牌追人,其中被害人是年齡已70歲的李阿伯,找到人時他已下田工作中,身上有擦傷,但傷勢不重;涉嫌人是36歲的蔡男,他則辯稱不知道當下有發生擦撞才離開。

雙方已達成和解,警方則則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蔡男至雲林地檢署偵辦。(17:09更新)

阿伯騎車被汽車撞倒後自行爬起,扶起機車。(記者詹士弘翻攝)

阿伯騎車被汽車撞倒後自行爬起,扶起機車。(記者詹士弘翻攝)

臉書社團版主將斗六市車禍肇逃事件通知警方,警方在第一時間回應。(記者詹士弘翻攝)

臉書社團版主將斗六市車禍肇逃事件通知警方,警方在第一時間回應。(記者詹士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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